建议将5%的股份转让给北京的国有资本,或更换东方花园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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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东方花园宣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协议将公司5%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本管理中心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可能参与了变更。股票今天将暂停交易。停牌预计不会超过5个交易日。公开报告显示,自2018年以来,东方花园的流动性问题一直没有得到缓解。自2018年8月以来,东方花园通过股权转让、并购、融资等方式先后与农行投资、华夏银行、深交所钟敏资本等机构仅获得70亿元资金,但流动性困境尚未真正解决。自2018年11月以来,东方花园接连遭遇欠薪事件,由此引发的劳资纠纷诉讼也越来越多。东方花园6月3日宣布,自2018年10月以来,公司一直计划引进国有战略投资者。该公司目前正与一些战略投资者接触和讨论,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国有战略投资者计划的引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注意投资风险。目前,东方花园的实际控制人是何、。其中,是上市公司董事长,是上市公司董事。7月13日,东方花园发布了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测,上市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在5500万至7.5亿元之间。对于亏损原因,东方花园表示:由于金融环境和产业政策的变化,加上去年底以来大量计息债务的集中偿还,公司主动关闭并转移了一些融资相对困难的PPP项目,控制了投资步伐,减少了运营投资;此外,在报告所述期间,一些运营的环保工厂进行了技术改造,没有产生任何收入。虽然营业收入减少,但费用继续发生,特别是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报告期内资产处置导致一定的投资损失。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规划的暂停公告,旨在优化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结构,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女士及先生拟将本公司5%的股权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北京朝阳区国有资本管理中心全资子公司北京朝晖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通过此次股权转让和委托投票权,受让方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可能会有变动。鉴于此事的不确定性,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允性,避免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牌与复牌》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方花园,证券代码:002310)将于2019年7月30日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为上述股权转让的具体方案明确后,交易各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签署正式协议后,公司将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恢复交易。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股份转让进展情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及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和管理。股权转让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聚超信息网》。公司相关信息以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请注意公司随后的相关公告。特此宣布。2001年7月30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有限公司董事会成立
标题:建议将5%的股份转让给北京的国有资本,或更换东方花园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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