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本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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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14日以电话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07年11月20日,200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该出席的11位董事中,实际上有11位。董事长刘、主持会议,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考虑了本次会议的提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通过银行向余姚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已经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通过中国民生银行德胜门支行向余姚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为期一年的委托贷款;贷款金额为2亿元。同期贷款利率比银行贷款利率高15%。余姚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委托贷款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投票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徐州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日元贷款互换方案公司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徐州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日元贷款互换方案提供150万美元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04亿元,占公司截至2007年9月30日净资产的30.2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76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5.95%。
投票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宣布。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0日
标题:关于股本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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