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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埋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报批稿)

来源:名企资讯网作者:鄂工繁更新时间:2020-08-30 06:44: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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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城市地下污水处理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报批稿)近日发布。指南共分九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总平面布置、地下厂房设计、地面层设计、辅助设计、施工及调试、工程验收。详情如下:

相关阅读: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

《城市地下污水处理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公示(报批稿)

为加强对城市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标准指导,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省城市水务行业协会和浙江长江三角洲标准技术研究所编制了《城市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目前,报批稿已完成,将于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3日公布《城市地下污水处理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报批稿)。

联系人:黄明兴庞肖坤,0571-81050814 81050823

附件:地埋式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5月6日

城市地下污水处理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提交供批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五水联合治理”的决策部署,规范和指导城市地下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建设和验收。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导则编制小组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相关国家标准,结合浙江本地实际情况,在广泛咨询的基础上编制了本导则。

本指南共分9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总平面布置、地下厂房设计、地面层设计、辅助设计、施工及调试、工程验收。

本指南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管理,由浙江省城市水务行业协会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请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并将修改中发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告知浙江省城市水务行业协会(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路168号供水大厦,邮编:310009),以供参考。

本指南的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核人:

起草单位:浙江城市水务行业协会

浙江省长江三角洲标准技术研究所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杭州余杭环境(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工业大学

杭州小红建筑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娄继峰方强魏戴军王烿李冰

徐岷刘宏远韩万宇王胜阳周嘉亨

朱海涛毛贾妮赵国君李佳孙洁

邓明庭

主要审核人:周新根余廷朝楚金磊沈小红王英达

1一般规则

1.0.1为规范城市地下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埋地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施工和工程验收。

1.0.3地埋式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不仅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浙江省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埋地城市污水处理厂埋地城市污水处理厂

也称为地下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构筑物位于地面以下,设备运行区域封闭,地面可用于土地综合利用,包括全地面和半地面埋地形式。污水处理厂由一楼和地下厂区组成。

2.0.2全埋式城市污水处理厂

也被称为全地下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构筑物完全在地下,池体上部完全覆土,地面层用于土地综合利用,生产活动全部位于密封的地下城市污水处理厂。

2.0.3半埋式城市污水处理厂

也被称为半地下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构筑物完全在地下,整个处理池在地下,人员巡逻和设备层位于一楼,地面以上的箱体上部完全覆土种植和绿化。

2.0.4底层地面面积

埋地污水处理厂边界内的地面区域。

2.0.5地下厂区的地下设施

地埋式城市污水处理厂底层以下的生产区是水处理构筑物和设备作业区的总称。

2.0.6生态综合体的生态综合体

以地埋式城市污水处理厂为核心,充分利用水资源,将污水处理与景观生态和公共服务有机结合,建设具有一定综合功能的公共基础设施。

2.0.7地下盒中的地下盒

它位于地下,由钢筋混凝土底板、顶板和若干纵横墙组成,形成一个整体结构的中空盒。

2.0.8雨季天气

集中降水季节地埋式城市污水处理厂最大排放量。

3基本条款

3.0.1根据污水专项规划、水环境质量要求和排水管网普及程度,合理确定地埋式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规模,通过综合经济技术比较,统筹考虑分期建设的方案。

3.0.2地埋式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18918和现行地方标准db/33 2169。

3.0.3地埋式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工艺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应优先采用技术先进、运行可靠、适宜的污水深度处理工艺;

合理利用土地,改善环境质量,符合城市长远规划;

3.应根据规模、处理目标、设备数量和建筑占地等因素选择主要工艺;

4应根据不同的水质目标进行选择,不同的工艺单元及其组合形式应与多个方案进行比较。

3.0.4地埋式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设施应确保安全,重点是除臭、通风、抗浮、抗震、防涝、防火、防渗等设计。,并应同时采取卫生防疫措施。

3.0.5地下城市污水处理厂应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减少人工操作,实现自动控制。

3.0.6地埋式城市污水处理厂应综合利用厂区底层土地资源,并结合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综合体。底层的生态综合体应与地下厂区同步设计和建设。

4总体布局

4.1一般规定

4.1.1地埋式城市污水处理厂应建在用地紧张、人口密集、位置敏感的区域,底层土地应综合利用。

4.1.2地埋式城镇污水处理厂应选择高标准出水要求项目。

标题:浙江省《地埋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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