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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

来源:名企资讯网作者:鄂工繁更新时间:2020-09-09 18:14:0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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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水平,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目标,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一般要求

(一)指导思想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二大和十二届二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农村振兴战略, 坚持农业和农村优先发展,坚持青山绿水是金山银山,目标是建设美丽宜居的乡村。 以农村垃圾、污水、马粪处理和改善农村面貌为主要方向,整合资源,统筹城乡,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努力弥补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不足,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现代新龙江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村庄,合理确定重点任务、整治目标、建设模式和标准,坚持易后难、先点后点、先示范、分步实施、不搞突击治理、层层加码和“一刀切”。

——协调衔接,突出重点。把美丽宜居村建设、扶贫开发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有效结合起来,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率低、设施不足、管理落后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实现全面改善。

-科学规划和保护。着眼村庄长远发展,坚持以村庄规划为指导,统一县域规划,推进村村通,统筹实施村庄建设,避免盲目投资和无序建设,重视保护和弘扬田园风格、历史传统和地方文化。

——村民是主体,激发力量。充分尊重村民意愿,调动村民参与家园建设和环境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畅通政策渠道,建立政府、企业、村集体和村民之间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

——建设与管理并重,长期运行。坚持先建设机制,后建设项目。要注重加强投融资体制创新,合理选择融资和准备方式,探索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营管理和保障机制,确保各项设施的建成和长期稳定运行。

——分级负责,形成合力。实施省级规划和总体指导,监督市级实施,落实县乡两级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高效运行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

(3)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粪便等治理体系和村容村貌管理保护机制。全省行政村90%以上的生活垃圾得到初步处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行政村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农村绿化覆盖率力争达到15%以上。基本实现村庄环境整洁有序的目标,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一类:美丽宜居的行政村。在经济基础条件较好的城中村和城市郊区、美丽农村省级示范村、重点水源保护区、3a级以上旅游景区核心区或周边行政村,建立了生活垃圾收运管理体系,卫生厕所已全部改造,厕所粪便已基本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生活污水处理率明显提高,村内道路硬化、亮化、绿化、美化等村容整洁明显改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第二类:改善和提升行政村。在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行政村,整治力度加大,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约90%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生活污水乱排得到控制,村内道路交通状况明显改善,村容村貌得到极大改善。

——第三类:基本安全行政村。贫困村是指位于偏远地区的行政村,计划合并后不再保留,基本条件较差,在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要保证村内生活垃圾的及时收集、运输和处理,基本建立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和保护制度,达到生活环境整洁的基本要求。

根据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三类行政村分别20%、40%和40%的进度,推进整治工作。三年改造完成后,第一类行政村力争达到全省行政村总数的10%以上,第二类行政村力争达到全省行政村总数的20%以上。

二、主要任务

(1)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1.建立农村垃圾收集和运输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全省有6-9个示范县,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2个示范镇,按照三类整治村标准有2-3个示范村。根据区位、人口、交通和经济条件,分类建立“村屯到县”、“村屯到县”、“村屯就地处理”和“城乡卫生一体化”的市场化模式

2.加快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合理测算处理能力缺口,修订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加快新建处理能力或升级原有处理设施,满足农村垃圾处理需求。改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严重不足的现状,重点支持第一类和第二类整治村,增加公共垃圾箱,配备垃圾清理(转运)车,在环境敏感地区建设村级垃圾收运站。

3.对非正式垃圾场进行补救。清理村内积累的生产生活垃圾,建立被调查的非正规垃圾场的工作台账,并实施销售编号管理,确保整治任务按时完成。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禁止城市垃圾倾倒在农村地区,防止各种垃圾进入农村。

(2)推动厕所革命

1.加快农村户厕改造。编制完成《农村厕所卫生标准》和《农村改厕技术导则》,以不污染公共水体为目标,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户用厕所退街、进院,合理选择升级改造原有旱厕、新建室外卫生厕所、改建室内水冲厕所等模式,第一类整治村原则上要以改建室内水冲厕所为主,努力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全省3年力争完成农村户厕改建80万户,其中改造或新建室外卫生厕所48万户、改建室内水冲厕所32万户。

标题:黑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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