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造假,监而不管,国家重点污染物监控平台小心变成“无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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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我监控和信息披露办法(试行)”这个长长的名字就像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一直挂在煤炭、钢铁、水泥、煤化工等厂矿企业的头上——这意味着自2014年起,国家指定的重点企业(主要是煤/钢/水)必须每小时在环保部门指定的网站上公布其废气排放量。相关数据将在第一时间从企业传输到环保部门,同时向社会公开,使企业不可能非法排放污染物。
然而,本月,环境保护部向外界宣布,许多企业伪造了在线环境数据,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业内此前的担忧:欺诈将大大降低数据平台的效用。
能源和环保机构的朋友们在过去的一年中多次分析和调查在线监测平台上的数据,并授予该媒体首次发布权。大足君发现,如果网上数据真的促进了环境执法,仍有许多困难。
[问题1]在线数据超标,但没有执法依据?
这听起来有点荒谬:即使政府在线数据显示一家企业的排放超过了标准,公众也不能将数据报告给环保局,环保局也不能采用这些数据来惩罚该企业。
环保组织“绿色和平”的工作人员曾向河北、江苏、天津等地的环保部门举报一些企业的在线数据超标。环保部门的回复表示目前没有这样的法律依据,支持环保部门利用网上数据直接处罚企业的超标排放。也就是说,无论数据平台的数据如何显示,只有环保部门需要派人到工厂进行现场采样测试,确认超标后,才能依法处理。
实时更新的在线监测数据只能作为冲到第一线检查和纠正企业非法排污的环境监测人员的参考。
“我的日常工作之一就是盯着每个重点监测企业的排放数据,挑出一些屡次超标的企业,在没有提前通知企业和当地环保局的情况下,进行突击抽样检查...工厂不容易进入,在赶往生产区时,必须让保安停下来...有时当我们出示证件时,保安不一定会让我们进去。即使在工厂区成功取样,如果测试结果符合标准,就不能再调查以前的超标情况。”
——一位匿名的省级环保部门主管
[问题2]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来确认超标?
事实上,只有南京和上海在利用在线数据执法方面有先进的做法。
《南京市环境自动监测与控制管理办法》规定,废气排放浓度的小时平均值或日平均值连续24小时超标的,环保部门应认定其超标排放并立案调查。
《上海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及自动监控数据执法应用规定》规定,在统计期内(半个月),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数据小时平均达标率低于95%,或小时平均达标率超过50%,或连续三天小时平均达标率超过30%的,可按有关规定处罚。
然而,满足上述限制的先决条件是消除“异常值”。根据环保非政府组织给当地环保部门的几十份报告的反馈,没有透明和标准化的规则来判断“异常值”。环保部门提供的异常值判断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如“监控设备维护”和“生产设备低负荷”。
以燃煤发电企业为例,环保部门经常以“由于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为由,说不能与企业打交道...《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和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发改加[2014]536号)中提到的“可免于罚款”。企业声称的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是否提前向环保部门报告?我们不知道。在现有的数据平台上,这部分数据是不公开的,公众和环保组织没有监督,从而为企业提供了推卸责任的机会。”
——环保非政府组织绿色和平项目工作人员
[问题3]关键监控企业列表如何管理住宅的所有排放?
根据媒体记者的采访和环保工作者的反映,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和周边居民的多次投诉并未列入公共实时排放数据。例如,今年5月,摄影师卢光在江苏省徐州市郭利镇拍摄了一批被严重污染的钢铁企业。这些企业规模不小,但只有一家企业被列入环境保护部公布的2014年和2015年国家重点监测企业名单。
一位关注企业空气污染物防治的学者也提到,一些规模不是特别大的企业,由于缺乏污染控制设施,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较高,对环境造成很大危害。
甚至上市公司也不披露数据。根据我们对河北省和江苏省重点监测企业2014年公开数据的调查,2014年有6家企业和42家企业没有披露实时排放数据。2015年已经过去了一半,但许多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唐山冀东启鑫水泥有限公司,都没有按照规定在平台上披露数据。
上述两种现象导致了这样一种情况,即在披露数据方面做得好的企业受到更严格的监管,而不披露数据的企业可以逃避监管。从长远来看,企业将失去信息披露的动力。
标题:数据造假,监而不管,国家重点污染物监控平台小心变成“无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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