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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河北省污染物监测数据将实行在线采集

来源:名企资讯网作者:鄂工繁更新时间:2020-11-13 19:04:4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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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近日发布了《河北省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自4月1日起,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已将能耗计量数据接入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的在线监测平台,重点排污单位已将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接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在线监测平台,实现了能耗计量的在线采集和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

这些措施要求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计量器具。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能耗和污染物排放计量基础设施应当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用能排污单位不得使用性能不符合计量技术规范要求或者未按规定检定(校准)的用能排污计量器具,不得伪造检定证书,不得伪造或者损坏检定标志、印章和防作弊装置。

能源供应和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和传输标准,定期将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数据传输至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的在线监测平台。用于在线采集的计量器具,能耗和排污计量数据不符合相关标准或者计量结果异常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应当要求更换能耗和排污单位。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四种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用能排污单位未建立用能排污计量器具台帐的,重点用能单位不予能源计量审查;重点用能单位未按规定将用能计量数据接入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在线监测平台的,重点用能排污单位不予能源计量审查


标题:4月1日起河北省污染物监测数据将实行在线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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