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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需要转型 以环境优先为原则

来源:名企资讯网作者:鄂工繁更新时间:2021-01-12 10:07:0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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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受到了广泛关注。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是追随者之一。9月3日,在搜狐2013中国新视野峰会论坛上,他认为为了实现中国梦,需要对环境保护法进行改造。原则上,协调发展应首先成为环境优先事项。

在过去的十年里,中国的环境法有了很大的发展,甚至是所有法律部门中发展最快的。目前,光环境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学科有30多个,行政法规有100多个,但这些法律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王灿发介绍说,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要求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发展。事实上,根据各国的经验,如果采取协调发展的原则,环境保护就永远不会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最后,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匹配,环境保护保证经济发展。一些地方环保局甚至提出环境法律法规来保护经济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做好环境保护呢?

在他看来,为了实现中国梦,环境保护法正面临着一场变革,从原则上把原来的协调发展转变为环境优先。

因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不可能完全没有矛盾。例如,有必要建立一个项目来研究这里的污染,这有很好的经济效益。然而,它会排放污染物并造成一定的环境风险。它们应该如何协调?

如果我们实行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我们宁愿牺牲一定的经济发展也不愿牺牲良好的环境。事实上,我国大多数地方在保持国内生产总值和经济发展的同时,实行了牺牲环境的政策。这种发展原则是错误的,也是中国环境恶化的根源。

事实上,这种以环境保护为主的转变也是社会发展的要求。

王灿发介绍,为什么我们现在讨论这个问题,而不是十年前讨论?这是因为现在是我们变革的时候了。

当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000美元左右时,每个国家都开始转型。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现已达到5000美元,是时候进行转型了。

此外,为了发展环境,我们应该让我们的环境变得更好,改善还是恶化?

在这方面,美国在1970年代有一项法律原则——不恶化原则,但我们的法律中没有这样的原则。如果我们确立了“不恶化原则”,我们就需要一个更好的环境。我们不能等到环境严重恶化才加强环境保护。现在有必要加强环境保护:在贫困地区,如果不再有污染极其严重的项目,就有必要用环境指标来评估地方政府。

王灿发认为,中国梦应该是一个美丽的梦,而不是一个噩梦。如果你睡不着,你会被难闻的气味、噪音和有毒气体吵醒。为了实现绿色转型,发展绿色经济,实现中国梦,必须将环境质量评价作为地方政绩的重要指标,以确保环境保护的真正落实。

标题:环境保护法需要转型 以环境优先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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