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要求加强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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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发布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从2013年9月起,按照“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及时全面、客观真实、方便查询”的原则,认真做好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通知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和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的公开,保障社会各界依法获取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的权益,将排污企业纳入公众监管范围,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通知》明确要求各级环保部门按照“谁获取、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如下:重点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督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政府网站是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设立专门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披露栏。少数县级环保部门网站建设确有困难的,其管辖范围内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应由上一级环保部门发布,或通过当地同级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同时,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明确内部分工,细化工作职责,加强责任考核,上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标题:环境保护部要求加强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
地址:http://www.mp3xiazai.com/mqzh/40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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