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听证需要更多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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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经过全面调整,山西省物价局制定的《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实施。本细则的亮点是:企业不再适用价格听证,听证代表更名为听证参加人,消费者参加比例扩大7%左右,建立代表主管部门听取意见的听证制度,对听证参加人的条件更加严格,参加人提前5天收到材料,听证计划要点将在听证会召开前15天公布
。
在欢迎这一《细则》的同时,我希望“每一次涨价都要听”的价格听证会更加公开透明,在听证过程中播下更加公平公正的阳光。
为什么一度受欢迎的价格听证会现在沦落到被质疑的地步?价格听证缺乏透明度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其中最关键的是公用事业成本的模糊透明度。
为了节约资源,增加资源的维护和供给,适当提高公用事业的价格是无可厚非的。
然而,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的价格上涨通常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低价被认为是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解决办法是提高价格。然而,他们从来没有看到这些企业谁想提高价格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他们的损失,有一个明确的声明。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成本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的实际经营成本,另一类是市场认可的成本,即有效成本;前者由企业决定,而后者取决于市场。对于公用事业来说,如果缺乏必要的竞争,实际上很难将企业的经营成本与市场认可的成本区分开来,因此很容易将企业的经营成本与市场认可的成本混淆起来。一旦企业遭受损失,它们将成为价格上涨的原因。事实上,劳动力成本的刚性、粗放的管理、不当的成本控制、高工资和高福利,再加上管理者的道德风险,都可能导致企业成本扩大。由于公用事业企业的隐性成本,如果地方政府不能调整其角色,其他支出很可能会转嫁到企业身上,造成损失。
许多价格听证会,只是当消费者需要知道原因是什么,听到冠冕堂皇的理由,但看到一个愚蠢的帐户。
为了使“问价”的价格听证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那么听证程序、听证计划和听证结果都应该完全公开,以消除消费者的疑虑。幸运的是,该《细则》规定,是否举行价格听证会由政府根据价格听证会目录决定,而不是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发起,这有利于保证价格听证会的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有利于消费者对企业真实成本的关注得到更真实的答案。
事实上,解决这种损失的根本途径应该是以改革为价格调整的前提,使改革成为每次价格调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提高企业效率,规范政府行为,而不是提高企业产品的价格。
标题:价格听证需要更多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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