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上游省份排污致下游污染 上游将赔偿
本篇文章480字,读完约1分钟
昨日(12月16日)下午,国家环保总局有关官员向记者证实,中国将加强对跨省环境执法和污染纠纷的协调 下一步,国家环保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补偿措施。今后,如果上游省向下游省排放污水造成污染事故,上游省人民政府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这位官员还表示,新方法不会调查过去的污染事故 据悉,这一方法的政策依据来自国务院国发[2005]39号文件12月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该决定提出,中国将把环境保护纳入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并严格追究责任。考核情况是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 同时,环境保护将成为gdp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后将实施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各省(区、市)环境质量不合格的相关环保指标和城市,实施投资环境风险预警机制 该决定特别强调,今后将建立跨省河流断面水质评价体系,省级人民政府应确保出口水质符合评价目标 总局有关人士表示,上游省向下游省排污造成污染事故的具体赔偿办法将由相关业务部门起草,法规司汇总 起草工作将尽快开始 (海峡都市报)标题:环保总局:上游省份排污致下游污染 上游将赔偿
地址:http://www.mp3xiazai.com/mqzh/52355.html
免责声明:名企网汇集了全球知名企业的最新资讯,本站的部分内容以及文章引用的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名企资讯网小编将予以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