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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供水设施理应由政府负责

来源:名企资讯网作者:鄂工繁更新时间:2021-03-14 07:56:09阅读:

本篇文章2895字,读完约7分钟

近年来,南京市自来水二次供水矛盾不断被报道,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业主、物业管理、行业委员会及其他相关人士均已进入快线表达意见。大家都认为社区自来水改造势在必行,但核心问题是成本。在这种混乱的情况下,仅通过与自来水公司、业主和物业协商很难取得结果。法律专家说,供水是公用事业,应该由政府解决。长期搁置使人们面临停水的威胁,这是不应该出现的。

居民:

为什么费用这么贵?

在报告中,一些社区尚未解决,其他社区已经开始,一些社区已经成功转型。记者了解到,其中,行业委员会成员往往要出面组织和参与此事,并代表居民提出要求。

昨天(11月19日,下同),河西曲水文华社区行业委员会的一名成员描述了他所在社区的“斗争”过程。该社区属于中高档社区,有几栋18层的高层建筑。原来社区的用水量很正常。随着时间的推移,总表和子表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水费悬而未决。"财产不愿意接受,所有者也不愿意分担过多的损失。"

"自来水公司曾经威胁要停止供水,但我们的业主抗议,最终还是输了。"他说,小区的全部产权属于开发商,开发商委托物业,业主向物业支付水费。因此,如果自来水公司想停水,应该找产权单位的开发商,开发商会找到物业,物业会再问业主。"我们和自来水公司没有直接关系!"

“水白白流了,主人不心疼吗?”他说,社区有50多万个水费,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漏收了。自来水公司为他们提供了一个账户,要求业主向该账户支付他们自己的水费,并先把他们挂在那里。但是主人没有付钱,自来水还在使用。

“还有装修费用。为什么自来水公司不能降低它?我们怎么能负担得起呢?”他说。

物业管理:

我们很难被夹在中间

"作为一家房地产公司,我们已经有话要说,我们欢迎你的报告!"昨天,北门桥高层物业管理总监程先生打电话给快报,说他们小区有7栋高层建筑,其中6栋已经交了很长时间的水费。

"漏水越多,情况就越严重。"程先生说,今年7月以来,北门大桥3号高层建筑之一的总评分表的误差越来越大。过去,每月2000多度的水突然上升到3400度。如果根据分摊原则向业主收取物业,业主不愿意,因为分摊额太高,所以他只能停止收取,让欠款增加。

“我们也在尽我们的职责,所有的检查都已经检查过了。”程先生说,高层建筑的供水主要是明管,没有漏水的痕迹。只有从主水表到水箱的那一段是暗管,但是当水关闭时,主水表不转动,水箱也不漏水。“对于这个问题,我们真的解决不了。我们只能求助于自来水公司。”

程先生说自来水公司答应过来检查,但物业提出要求时,即如果物业管理不到位,没有发现漏水,物业可以赔偿水损坏。但如果一切正常,请要求自来水公司根据用户的子表收费,自来水公司拒绝了。

“你要收水费,用户是业主,不是物业公司,怎么能把他们都推给我们呢?”郑先生说,房地产公司已经收取水费13年了,已经收取了几十万元。物业公司没有带头的功能和能力,他们是否应该带头处理这类纠纷呢?

程先生说,如果我们想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他希望水务公司能尽快拿出一个预算,装修费用是多少,业主分担多少。“我们可以帮着做业主签字的工作,帮着申请维修基金,但是我们必须先采取行动!”

水务公司:

期待政府的政策

记者了解到,很多二次供水小区的业主反映,目前实际上存在“双轨制水价”的问题,即直接供水是按照物价局的水价收取的,而二次供水应该加上分摊比例。如果水毁严重,有些水价可以达到每吨四五元,这严重超出了业主的承受能力。

“目前的问题是,由于社区的水需要加压,因此存在成本问题。”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南京自来水公司抄收管理处处长侯。他说供水中有水压问题。一般的城市水压只能保证七层楼的供水。如果供水超过七层,或原社区地势较高,需要二次加压供水。

“如果直接连接到码头,那么我们可以承担社区水管的维护,或者与物业签订协议,委托他们维护。”侯说,这种加压设备可是用电等。,是业主入住的基本条件。由于业主选择了高层或高层住宅区,他们应该承担这个费用。相比之下,天然气和电力可能不具备这样的自然特性,只要有管道,它们就可以从上到下输送。

另一种是住宅水管的产权,因为产权属于开发商,然后移交给业主,属于共有产权。开发商和物业有维护的责任。在这种产权制度下,如果自来水公司不改造水管,它会直接上门给住户抄表。"那么哪一天加压泵出故障导致停水,谁来负责?"供水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只有理顺关系,共同努力才能解决。

那么当业主开始买房时,供水设施的费用应该已经计入房价,装修费用应该再次向业主收取。这不是第二次充电吗?对此,侯主任表示,有些房子的水管是开发商自己建的,即使自来水公司开始建,也要收费,这与燃气初装费或电费性质相同。

侯局长表示,其实与很多业主或物业不同,水务公司并没有积极处理此事。事实上,他们在过去的两年里一直在做这项工作,整个城市已经改变了10个区。

侯主任认为,这些问题涉及方方面面,政府应该制定政策帮助解决这些问题。

法律专家:

供水设施是公共设施

昨天,记者咨询了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泽生。他对目前的改革程序表示怀疑,称供水设施是公共设施,应由政府负责。

据自来水公司称,《物权法》规定,住宅水管属于业主的共同财产权。虽然《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水、电、气单位应当承担相关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的维护责任,但《物权法》的规定大于《条例》的规定,应当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执行。对此,肖泽生表示,虽然《法》高于《条例》,但《物业管理条例》是一部特别法,一些具体问题需要由特别法进行调整,不可能照搬《物权法》。

“物权法是以市场流通为基础的,但管道是相连的。社区内部的管道和外部的管道必须连接起来才能发挥作用。这显然是一个公共设施,将其归因于所有者的共有产权没有什么意义。“萧泽生说,业主拥有这样的产权有什么意义?管道不是绿地,每个人都可以在绿地里自由休息。个人拥有管道有什么意义?”

让业主分担费用。在肖泽珍看来,这不仅不公平,而且可操作性很差。“这种挨家挨户的收集,什么时候能完成,以及如何组织,这不是开玩笑!”解决办法是政府应该有一个总体政策。提供公共设施本身就是政府的责任。作为一家自来水公司,政府只把这项职能委托给他们。“如果最终解决不了,还得由政府买单。否则,政府机构和公共事业应该做什么?”

肖泽生建议,人大常委会应对当前法律法规中的矛盾进行解释,理顺它们之间的关系。南京还可以发布专门的规定,不仅自来水,还可以对水、电、气进行公共维护和管理,并进行整体设计。这样做对推进公用事业社会化改革大有裨益。

对于谁应该承担多年渗漏造成的巨额水费的问题,肖泽生认为,这要看自来水公司和物业当初是怎么商定的,并找到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真相可以被扑灭。每个家庭都应该公平对待它,这是一方的责任,也是历史的原因。当然,作为一家水务公司,应该适当地迈出一步。毕竟,这是一项事业。”肖泽生表示,解决二次供水问题肯定对自来水公司有利,因为这样可以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此外,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水务公司有责任维修及保养这些设施,而这些设施已拖了这么久,显然未能及时解决这个问题。

标题:法学专家:供水设施理应由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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